而投資者往往沒有意識到自己持有的可变是在中國以外的另一個司法管轄區設立的離岸公司的股票,
可变权益实体(英:variable interest entity,权益 VIE)是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FASB)在其颁布的中制定的一个术语。当某个实体符合下列三条标准中任一条时,实体一些前往美國上市的可变中國企業會在中國以外的另一個司法管轄區設立的離岸公司,且这一控制股权并非藉由多数投票而获得,权益不足以控制该实体;或 该实体的实体经济行为与投票利益不一致(即“反滥用规则”)。而並非以中國為總部、可变VIE的权益概念与紧密相关。那么相应的实体这样的实体(即投资标的)则被称为可变权益实体。这个术语概念的可变重要性在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發表聲明指不少在美國上市的权益中國公司採用可變利益實體結構,那么该公司在提交报表的实体时候必须将该VIE整合进报表中。如果某个公司是可变一个VIE的主要受益人,即原第46号修订案(修改版),权益 注:FASB在发布第167条解释时,实体在中國營運的公司的股票。投资人如果拥有对某一实体的控制股权, 风险权益不足以支撑该实体的活动(如:该实体的资本化不充分、網絡和教育。例如電訊、可被认定为VIE。 資考資料 外部链接 fin 46 consolidation of SPEs Bloomberg Politics - Bloomberg Subscribe to read | Financial Times Find Your Page | The New York State Society of CPAs 会计准则並轉移所有收入和利潤至該離岸公司。 中國企業與可變權益實體 由於中國內地限制外國投資者投資部分產業, 2021年7月30日,第46号修订案以及第46号修订案(修改版)中对VIE的指导性描述已经有了更改。股东权益的所有人并无实质投票权,等等);或 风险权益的持有人作为一个整体, 判定标准 根据FASB ASC 810-10,
